特定支出扣除计算器(Specific Expense Deduction)
输入通勤费、搬家费、培训费、资格考取费等与工作相关的支出,即可按照日本所得税法第57条之2计算特定支出扣除额,以及预估的所得税、居民税减税金额。
特定支出扣除是什么
日本的公司职员会以薪资所得扣除的形式,概算扣除必要经费;而当实际的自行负担超过该概算时,可就超出部分追加扣除的即为特定支出扣除(特定支出控除)。对象仅限通勤费、搬迁费、研修费、资格取得费、返家旅费,以及图书费、服装费、交际费等职务必要经费共8个项目。本工具可由年收入与各项支出额试算扣除额与预估减税额。
适用的门槛偏高。特定支出的合计须超过薪资所得扣除额的一半才成为对象,且仅超出部分可获扣除。此外职务必要经费3个项目合计以65万日圆为上限,多数支出还须附上公司开立的证明书办理确定申报。本工具适合先用来确认自己是否属于对象。
特定支出扣除的试算步骤
- 输入年收入 用于计算薪资所得扣除额。此金额的一半即为能否获得扣除的判定基准额。
- 输入支出明细 在符合的项目分别填入自行负担额。通勤费仅以超出公司所支付非课税部分者为对象。
- 选择所得税率 选择对应课税所得级距的税率。预估减税额即依此税率概算。
- 确认判定与减税额 若超过判定基准额便会显示扣除额;未超过时则会显示该情形。
用好本工具的小技巧
- 适用特定支出扣除的人数较少,但资格考取费、培训费较高的专业人士(如备考会计师、律师资格的员工)相对更容易符合条件。
- 工资所得扣除额会随年收入增加而增加,判定基准额(其1/2)也会随之变化。可以尝试输入不同的年收入,观察需要多少特定支出才能达到适用条件。
- 需要由公司人事或总务部门出具“特定支出证明书”。建议在支出发生时就申请证明文件,以免到申报季手忙脚乱。
- 搬家费、返乡旅费多发生于有调动或异地任职的员工。人事调动较多的年度尤其值得核对是否符合条件。
特定支出扣除的活用场景
在资格取得上投入大笔金额的年度
业务上直接必要的资格补习费与应试费偏高的年度,有可能超过判定基准额,值得先行试算。
有调职或单身赴任的年度
搬迁费用与返家旅费属无上限项目。可将公司补助未能涵盖的自行负担部分合计确认。
反推所需的支出金额
输入年收入即可得知判定基准额。掌握尚须多少支出方能成为对象,便可有计划地准备证明书。
判断是否办理确定申报
可将预估减税额与申报的工夫相互权衡。金额不大时,选择不申报也是一种判断。
特定支出扣除的用语
- 薪资所得扣除
- 指作为薪资所得者的必要经费,自收入中自动扣除的金额。年收入愈高扣除额愈多,但设有上限。
- 判定基准额
- 指相当于薪资所得扣除额一半的金额。特定支出的合计若未超过此额,便无法获得扣除。
- 职务必要经费
- 指将图书费、服装费、交际费等3个项目归纳而成的区分。合计以65万日圆订为上限。
- 特定支出相关证明书
- 指由任职处证明该项支出为执行职务所直接必要的文件。申报时须一并附上。
- 返家旅费
- 指单身赴任者返回自宅的交通费。为无上限项目之一,视次数而定可能成为相当大的金额。
常见问题
闲话 ― 承认“工薪族必要经费”这一构想的起源
特定支出扣除制度诞生于1987年(昭和62年)的税制改革。此前,工薪族的所得税一直通过“工资所得扣除”这一概算方式,从工资中自动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必要经费,并没有像个体经营者那样凭实际支出逐项申报扣除的机制。据称,该制度的诞生背景是围绕公平性的讨论:个体经营者可以累计实际发生的经营费用申报扣除,而工薪族却没有同样的选择,这被认为有失公平。
制度刚推出时,可适用的支出范围较窄,适用门槛也较高,因此使用者极少。2013年(平成25年)的税制改革大幅扩大了适用范围:将资格考取费的对象扩大到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各类资格,并新增了“工作必要经费”(图书费、服装费、交际费,合计上限65万日元)这一类别。
尽管如此,实际适用该制度的人数在全体工薪族中仍属极少数。这主要是因为工资所得扣除本身就是随收入自动确保的一笔可观金额,导致自费特定支出超过这一门槛的工薪族本就为数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