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受益歸扣計算工具|模擬具體繼承份額

只需輸入繼承財產總額與各繼承人生前獲得的贈與、遺贈(特別受益),即可根據日本《民法》第903條的歸扣規則,自動計算視為繼承財產額、法定繼承份額與具體繼承份額,完全免費。

當部分共同繼承人曾從被繼承人處獲得生前贈與或遺贈時,為了在遺產分割中實現公平,需要將該贈與額「歸扣」(加算)回繼承財產,計算出「視為繼承財產」,並據此求出各繼承人的具體繼承份額(日本《民法》第903條)。本工具只需輸入繼承財產總額以及各繼承人的身份關係與特別受益額,即可自動試算視為繼承財產額、法定繼承份額與具體繼承份額。這與「特留份」的論點不同,適用於遺產分割本身中求取公平取得份額的場景。

根據繼承財產、繼承人構成與特別受益額進行模擬

使用提示

  • 屬於「特別受益」的通常是婚姻・收養所需的贈與、作為生計資本的贈與(購房資金、創業資金等)以及遺贈。日常零花錢或扶養範圍內的資助通常不包含在內。
  • 對配偶的居住用不動產贈與或遺贈,若婚姻期間達20年以上,則推定免除歸扣,此時請將特別受益額輸入為0。
  • 只要有一名子女健在或存在代位繼承人,直系尊親屬(父母等)就不具有繼承權。即使在輸入介面新增該行,也會自動從計算中排除。
  • 出現「超額特別受益人」(特別受益額超過本來繼承份額的繼承人)時,普遍觀點認為該繼承人原則上只是不再獲得額外分配,並不產生返還超額部分的義務。
  • 請注意,計算得出的視為繼承財產額與具體繼承份額,與遺產分割前用於申報遺產稅的評估額是不同的概念。

常見問題

典型的例子包括婚姻或收養所需的贈與(結婚嫁妝、置裝費等)、作為生計資本的贈與(購房資金、創業資金、獨立資金等)以及遺贈。日常零花錢或扶養範圍內的資助原則上不屬於特別受益。

特別受益的歸扣是為了在遺產分割協議中公平計算各繼承人具體取得份額(具體繼承份額)的制度。而特留份是即使存在遺囑或生前贈與,仍保障特定繼承人最低取得比例的制度,兩者在目的與計算方法上均不相同。

該繼承人被稱為「超額特別受益人」,原則上無法再獲得額外遺產(取得份額為0)。是否產生返還超額部分的義務是存在爭議的問題,一般認為無需返還的觀點較為有力。

婚姻期間20年以上的夫妻之間進行的居住用不動產贈與或遺贈,自2019年7月1日起,原則上推定存在免除歸扣的意思表示(第903條第4項)。若屬於此情形,請在本工具中將特別受益額輸入為0。
ツールくん

閒話 ― 為什麼會有「歸扣」這項制度

特別受益歸扣制度的產生,源於這樣一種考慮:如果繼承人中有人已通過生前贈與或遺贈先行獲得較多財產,而在分割剩餘遺產時無視這一事實、按均等份額分配,結果就會造成不公平。例如,若只有長子獲得了大額創業資金贈與,卻不考慮這一事實而將剩餘遺產在兄弟姐妹間均分,實際上長子就獲得了更多份額。

歸扣的計算方式是:先將特別受益加回繼承財產,形成「視為繼承財產」,再依據法定繼承份額算出各繼承人本來應得的份額。然後,已獲得特別受益的繼承人只能在扣除該部分後的剩餘額度內,通過遺產分割取得財產。如此一來,無論贈與發生在何時,都能使最終取得的份額總體保持公平。

2018年的繼承法修訂,從更充分保障長期共同生活配偶生活的角度出發,新增了一項推定規定:婚姻期間20年以上的夫妻之間進行的居住用不動產贈與或遺贈,原則上無需歸扣。這被認為是為了讓配偶能夠安心繼續居住在自己家中的一項照顧。

特別受益制度在遺產分割協商的現場,也發揮著將「誰在何時獲得了多少」這一過往經過視覺化的作用。在容易產生情緒對立的遺產分割協議中,提供一個計算的討論基礎,在實務上也有助於推動協商向前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