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续时精算课税制度模拟器|试算赠与税与相续税合计负担(日本)

免费模拟器,可试算在选择日本相续时精算课税制度(相続時精算課税)后需缴纳的赠与税额,以及赠与人身故时最终需缴纳的相续税额(含已缴赠与税抵扣、退税)。计算已考虑110万日元基础扣除额与2,500万日元特别扣除额。

相续时精算课税(相続時精算課税)是日本赠与税的两种课税方式之一,可在选定年度起代替按年课税(暦年課税)方式适用。该制度在赠与发生时降低税负,改为在赠与人身故、发生相续时,将赠与财产的评估额并入相续财产中一并精算。

相续时精算课税制度的适用条件与扣除额

赠与人(给予财产的人) 60岁以上的父母、祖父母
受赠人(接受财产的人) 18岁以上的子女、孙子女
基础扣除额(每年・每位受赠人) 110万日元
特别扣除额(终身累计・每位赠与人) 2,500万日元
超过特别扣除额部分的税率 20%

110万日元的基础扣除额按每位受赠人每年适用(同一年从两名以上特定赠与人处受赠时,按赠与金额比例在各赠与人之间分摊),在此额度内的赠与无需并入相续财产(无需"归入"计算)。2,500万日元的特别扣除额为每位赠与人的终身累计额度,可分多年使用。

根据赠与财产与相续财产模拟税额

相续时精算课税制度是什么

相续时精算课税是日本赠与税的两种课税方式之一。适用于年满60岁的父母、祖父母向年满18岁的子女、孙辈所为之赠与,一经选择,此后来自该赠与人的赠与便改以此方式处理,不再适用历年课税。 其取舍在于赠与当时的税负较轻,但赠与人身故时,所赠财产的评估额会被计回遗产并一并精算。

2024年新设了110万日元的基础扣除。 它按每位受赠人每年适用(同一年从两名以上特定赠与人处受赠时,按赠与金额比例分摊),且关键在于此范围内的赠与完全无须计回遗产。 在此之上,另有2,500万日元的特别扣除作为每一赠与人的终身额度,超出部分一律课征20%的赠与税。一经选择便无法退回历年课税。 本工具只要输入赠与财产与预期遗产,即可试算赠与时的税额与继承时的最终应纳额(含已纳赠与税的扣抵与退还)。

本计算所依据的标准

税率、保险费率等法定数值采用以下公共机构公布的内容。这些数值会随制度修改而变动,因此在做出重要判断时,请一并查阅原始数据。

  • 相续时精算课税的基础扣除·特别扣除·税率 — 国税厅(国税庁) 2024-01 起适用 / 最后确认 2026-09-19
  • 日本遗产税税率表及基础扣除额 — 国税厅(国税庁) 2015-01 起适用 / 最后确认 2026-09-17

关于数值的查证与维护方式(编辑方针)

试算税负的步骤

  1. 输入赠与财产的金额 该年度所赠财产的评估额。
  2. 输入已使用的特别扣除额 过去来自同一赠与人的赠与中已使用的特别扣除累计额。首次选择该制度时保持0日元即可。
  3. 输入遗产的金额 预计将来继承时所余的财产额。
  4. 输入继承人的构成 基础扣除额与适用税率由此确定。
  5. 确认合计负担 会显示赠与时的税额、继承时的最终应纳额及两者合计。

用好本工具的小技巧

  • 110万日元以内的基础扣除额赠与不仅免征赠与税,也无需并入相续财产计算,因此分多年在扣除额范围内持续赠与,有助于降低整体税负。
  • 2,500万日元的特别扣除额无需一次用完,可在多个年度中分批使用直至用尽。
  • 若尽早将预期会升值的财产(如自家公司股份、不动产等)以较低的评估额赠与,即使日后相续时该财产价值上涨,仍会按赠与当时较低的评估额并入相续财产,未来的增值部分因此不会被课征相续税。
  • 可通过相关工具"生前赠与规划器",与按年课税(每年使用110万日元基础扣除额的方式)进行比较。

这些场景会用到

提早转移可能增值的资产

计回的是赠与当时的评估额,资产越会增值,此制度越有利。

与历年课税相比

既然一经选择便无法回头,选之前把两者都试算一遍是值得的。

考虑每年110万日元以内的赠与

2024年起此范围无须计回,可单纯视为有利的额度加以运用。

预计不会产生遗产税的家庭

若遗产本就在基础扣除以下,只缴赠与税反而可能吃亏。

赠与税的术语

相续时精算课税
赠与时轻课、继承时计回精算的方式。选择后无法退回历年课税。
历年课税
使用每年110万日元基础扣除的一般赠与税方式。
110万日元基础扣除
2024年为本制度新设的年度扣除。此范围无须计回遗产。
2,500万日元特别扣除
每一赠与人的终身累计额度,可分多年使用。
计回
把所赠财产并入遗产。并入的金额固定为赠与当时的评估额。
赠与税额扣抵
计算遗产税时扣除已缴赠与税的机制,差额可获退还。

常见问题

不能一概而论。若想尽早赠与预期升值的财产以固定评估额,或希望一次性赠与较大金额,相续时精算课税通常更有利。即使是长期持续的小额赠与,自2024年起,相续时精算课税基础扣除额(每年110万日元)以内的赠与不会被并入相续财产,而按年课税(暦年課税)的赠与中,继承开始前一定期间(最长7年)内的部分会被并入,因此就“归入”这一点而言,相续时精算课税更为有利。另一方面,对不通过继承或遗赠取得财产的孙辈等进行的按年课税赠与不属于归入对象,而且相续时精算课税一经选择便无法退回按年课税,这些因素也需要一并考虑。可通过相关工具"生前赠与规划器"确认按年课税的模拟结果。

并非如此。在110万日元基础扣除额与2,500万日元特别扣除额(终身累计)范围内不征收赠与税,但超过部分将一律按20%征收赠与税。不过该赠与税额会在相续时从相续税额中抵扣,若相续税额低于已缴纳的赠与税额,差额将予以退还。

是的。相续时精算课税是按每位赠与人分别选择的制度,一旦选择,此后来自同一赠与人的所有赠与都将持续适用该制度,无法改回按年课税。请谨慎考虑是否选择,并在必要时咨询税务师。

自2024年1月1日起的赠与,即使选择了相续时精算课税,也可适用每年110万日元的基础扣除额。此前的制度并无基础扣除额,即使是小额赠与也需要申报。
工具君

闲话 ― 为何称为"精算"课税

相续时精算课税这个名称,直接体现了该日本制度的本质:先以比一般税率更轻的负担(超过扣除额部分一律按20%)预先缴纳赠与税,等到赠与人身故时,再针对"包含赠与财产在内的全部相续财产"重新计算相续税,并从中扣除已缴纳的赠与税额进行精算。也就是说,该制度并非让赠与免税,而是实质上将税负的缴纳时点从赠与时统一推迟到相续时。

在2023年度之前,该日本制度并无基础扣除额,即使是小额赠与也需要申报,使用上颇为不便,长期为人诟病。2024年的税制改革新增了每年110万日元的基础扣除额,使得纳税人可以像按年课税方式一样,每年以小额且无需申报的方式赠与,同时在需要大额赠与时灵活运用2,500万日元的特别扣除额。

需要特别留意的是,该制度"一旦选择便无法回头"的特性。针对同一赠与人的赠与,一旦选择了相续时精算课税,此后来自该赠与人的所有赠与都将持续适用本制度,再也无法改回按年课税(每年使用110万日元基础扣除额的一般赠与方式)。这对预期未来会升值的财产赠与较为有利,但若赠与的财产日后反而贬值,仍会以赠与当时较高的评估额并入相续财产,可能造成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