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续时精算课税制度模拟器|试算赠与税与相续税合计负担(日本)
免费模拟器,可试算在选择日本相续时精算课税制度(相続時精算課税)后需缴纳的赠与税额,以及赠与人身故时最终需缴纳的相续税额(含已缴赠与税抵扣、退税)。计算已考虑110万日元基础扣除额与2,500万日元特别扣除额。
相续时精算课税(相続時精算課税)是日本赠与税的两种课税方式之一,可在选定年度起代替按年课税(暦年課税)方式适用。该制度在赠与发生时降低税负,改为在赠与人身故、发生相续时,将赠与财产的评估额并入相续财产中一并精算。
相续时精算课税制度的适用条件与扣除额
| 赠与人(给予财产的人) | 60岁以上的父母、祖父母 |
|---|---|
| 受赠人(接受财产的人) | 18岁以上的子女、孙子女 |
| 基础扣除额(每年・每位受赠人) | 110万日元 |
| 特别扣除额(终身累计・每位赠与人) | 2,500万日元 |
| 超过特别扣除额部分的税率 | 20% |
110万日元的基础扣除额按每位受赠人每年适用(同一年从两名以上特定赠与人处受赠时,按赠与金额比例在各赠与人之间分摊),在此额度内的赠与无需并入相续财产(无需"归入"计算)。2,500万日元的特别扣除额为每位赠与人的终身累计额度,可分多年使用。
根据赠与财产与相续财产模拟税额
相续时精算课税制度是什么
相续时精算课税是日本赠与税的两种课税方式之一。适用于年满60岁的父母、祖父母向年满18岁的子女、孙辈所为之赠与,一经选择,此后来自该赠与人的赠与便改以此方式处理,不再适用历年课税。 其取舍在于赠与当时的税负较轻,但赠与人身故时,所赠财产的评估额会被计回遗产并一并精算。
2024年新设了110万日元的基础扣除。 它按每位受赠人每年适用(同一年从两名以上特定赠与人处受赠时,按赠与金额比例分摊),且关键在于此范围内的赠与完全无须计回遗产。 在此之上,另有2,500万日元的特别扣除作为每一赠与人的终身额度,超出部分一律课征20%的赠与税。一经选择便无法退回历年课税。 本工具只要输入赠与财产与预期遗产,即可试算赠与时的税额与继承时的最终应纳额(含已纳赠与税的扣抵与退还)。
试算税负的步骤
- 输入赠与财产的金额 该年度所赠财产的评估额。
- 输入已使用的特别扣除额 过去来自同一赠与人的赠与中已使用的特别扣除累计额。首次选择该制度时保持0日元即可。
- 输入遗产的金额 预计将来继承时所余的财产额。
- 输入继承人的构成 基础扣除额与适用税率由此确定。
- 确认合计负担 会显示赠与时的税额、继承时的最终应纳额及两者合计。
用好本工具的小技巧
- 110万日元以内的基础扣除额赠与不仅免征赠与税,也无需并入相续财产计算,因此分多年在扣除额范围内持续赠与,有助于降低整体税负。
- 2,500万日元的特别扣除额无需一次用完,可在多个年度中分批使用直至用尽。
- 若尽早将预期会升值的财产(如自家公司股份、不动产等)以较低的评估额赠与,即使日后相续时该财产价值上涨,仍会按赠与当时较低的评估额并入相续财产,未来的增值部分因此不会被课征相续税。
- 可通过相关工具"生前赠与规划器",与按年课税(每年使用110万日元基础扣除额的方式)进行比较。
这些场景会用到
提早转移可能增值的资产
计回的是赠与当时的评估额,资产越会增值,此制度越有利。
与历年课税相比
既然一经选择便无法回头,选之前把两者都试算一遍是值得的。
考虑每年110万日元以内的赠与
2024年起此范围无须计回,可单纯视为有利的额度加以运用。
预计不会产生遗产税的家庭
若遗产本就在基础扣除以下,只缴赠与税反而可能吃亏。
赠与税的术语
- 相续时精算课税
- 赠与时轻课、继承时计回精算的方式。选择后无法退回历年课税。
- 历年课税
- 使用每年110万日元基础扣除的一般赠与税方式。
- 110万日元基础扣除
- 2024年为本制度新设的年度扣除。此范围无须计回遗产。
- 2,500万日元特别扣除
- 每一赠与人的终身累计额度,可分多年使用。
- 计回
- 把所赠财产并入遗产。并入的金额固定为赠与当时的评估额。
- 赠与税额扣抵
- 计算遗产税时扣除已缴赠与税的机制,差额可获退还。
常见问题
闲话 ― 为何称为"精算"课税
相续时精算课税这个名称,直接体现了该日本制度的本质:先以比一般税率更轻的负担(超过扣除额部分一律按20%)预先缴纳赠与税,等到赠与人身故时,再针对"包含赠与财产在内的全部相续财产"重新计算相续税,并从中扣除已缴纳的赠与税额进行精算。也就是说,该制度并非让赠与免税,而是实质上将税负的缴纳时点从赠与时统一推迟到相续时。
在2023年度之前,该日本制度并无基础扣除额,即使是小额赠与也需要申报,使用上颇为不便,长期为人诟病。2024年的税制改革新增了每年110万日元的基础扣除额,使得纳税人可以像按年课税方式一样,每年以小额且无需申报的方式赠与,同时在需要大额赠与时灵活运用2,500万日元的特别扣除额。
需要特别留意的是,该制度"一旦选择便无法回头"的特性。针对同一赠与人的赠与,一旦选择了相续时精算课税,此后来自该赠与人的所有赠与都将持续适用本制度,再也无法改回按年课税(每年使用110万日元基础扣除额的一般赠与方式)。这对预期未来会升值的财产赠与较为有利,但若赠与的财产日后反而贬值,仍会以赠与当时较高的评估额并入相续财产,可能造成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