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續時精算課稅制度模擬器|試算贈與稅與相續稅合計負擔(日本)

免費模擬器,可試算在選擇日本相續時精算課稅制度(相続時精算課稅)後需繳納的贈與稅額,以及贈與人身故時最終需繳納的相續稅額(含已繳贈與稅抵扣、退稅)。計算已考慮110萬日元基礎扣除額與2,500萬日元特別扣除額。

相續時精算課稅(相続時精算課稅)是日本贈與稅的兩種課稅方式之一,可在選定年度起代替按年課稅(暦年課稅)方式適用。該制度在贈與發生時降低稅負,改為在贈與人身故、發生相續時,將贈與財產的評估額併入相續財產中一併精算。

相續時精算課稅制度的適用條件與扣除額

贈與人(給予財產的人) 60歲以上的父母、祖父母
受贈人(接受財產的人) 18歲以上的子女、孫子女
基礎扣除額(每年・每位受贈人) 110萬日元
特別扣除額(終身累計・每位贈與人) 2,500萬日元
超過特別扣除額部分的稅率 20%

110萬日元的基礎扣除額按每位受贈人每年適用(同一年從兩名以上特定贈與人處受贈時,按贈與金額比例在各贈與人之間分攤),在此額度內的贈與無需併入相續財產(無需"歸入"計算)。2,500萬日元的特別扣除額為每位贈與人的終身累計額度,可分多年使用。

根據贈與財產與相續財產模擬稅額

相續時精算課稅制度是什麼

相續時精算課稅是日本贈與稅的兩種課稅方式之一。適用於年滿60歲的父母、祖父母向年滿18歲的子女、孫輩所為之贈與,一經選擇,此後來自該贈與人的贈與便改以此方式處理,不再適用曆年課稅。 其取捨在於贈與當時的稅負較輕,但贈與人身故時,所贈財產的評估額會被計回遺產並一併精算。

2024年新設了110萬日圓的基礎扣除。 它按每位受贈人每年適用(同一年從兩名以上特定贈與人處受贈時,按贈與金額比例分攤),且關鍵在於此範圍內的贈與完全無須計回遺產。 在此之上,另有2,500萬日圓的特別扣除作為每一贈與人的終身額度,超出部分一律課徵20%的贈與稅。一經選擇便無法退回曆年課稅。 本工具只要輸入贈與財產與預期遺產,即可試算贈與時的稅額與繼承時的最終應納額(含已納贈與稅的扣抵與退還)。

本計算所依據的標準

稅率、保險費率等法定數值採用以下公共機構公布的內容。這些數值會隨制度修改而變動,因此在做出重要判斷時,請一併查閱原始資料。

  • 相續時精算課稅的基礎扣除·特別扣除·稅率 — 國稅廳(国税庁) 2024-01 起適用 / 最後確認 2026-09-19
  • 日本遺產稅稅率表及基礎扣除額 — 國稅廳(国税庁) 2015-01 起適用 / 最後確認 2026-09-17

關於數值的查證與維護方式(編輯方針)

試算稅負的步驟

  1. 輸入贈與財產的金額 該年度所贈財產的評估額。
  2. 輸入已使用的特別扣除額 過去來自同一贈與人的贈與中已使用的特別扣除累計額。首次選擇該制度時保持0日圓即可。
  3. 輸入遺產的金額 預計將來繼承時所餘的財產額。
  4. 輸入繼承人的組成 基礎扣除額與適用稅率由此確定。
  5. 確認合計負擔 會顯示贈與時的稅額、繼承時的最終應納額及兩者合計。

用好本工具的小技巧

  • 110萬日元以內的基礎扣除額贈與不僅免徵贈與稅,也無需併入相續財產計算,因此分多年在扣除額範圍內持續贈與,有助於降低整體稅負。
  • 2,500萬日元的特別扣除額無需一次用完,可在多個年度中分批使用直至用盡。
  • 若儘早將預期會升值的財產(如自家公司股份、不動產等)以較低的評估額贈與,即使日後相續時該財產價值上漲,仍會按贈與當時較低的評估額併入相續財產,未來的增值部分因此不會被課徵相續稅。
  • 可通過相關工具"生前贈與規劃器",與按年課稅(每年使用110萬日元基礎扣除額的方式)進行比較。

這些情境會用到

提早轉移可能增值的資產

計回的是贈與當時的評估額,資產越會增值,此制度越有利。

與曆年課稅相比

既然一經選擇便無法回頭,選之前把兩者都試算一遍是值得的。

考慮每年110萬日圓以內的贈與

2024年起此範圍無須計回,可單純視為有利的額度加以運用。

預計不會產生遺產稅的家庭

若遺產本就在基礎扣除以下,只繳贈與稅反而可能吃虧。

贈與稅的術語

相續時精算課稅
贈與時輕課、繼承時計回精算的方式。選擇後無法退回曆年課稅。
曆年課稅
使用每年110萬日圓基礎扣除的一般贈與稅方式。
110萬日圓基礎扣除
2024年為本制度新設的年度扣除。此範圍無須計回遺產。
2,500萬日圓特別扣除
每一贈與人的終身累計額度,可分多年使用。
計回
把所贈財產併入遺產。併入的金額固定為贈與當時的評估額。
贈與稅額扣抵
計算遺產稅時扣除已繳贈與稅的機制,差額可獲退還。

常見問題

不能一概而論。若想盡早贈與預期升值的財產以固定評估額,或希望一次性贈與較大金額,相續時精算課稅通常更有利。即使是長期持續的小額贈與,自2024年起,相續時精算課稅基礎扣除額(每年110萬日圓)以內的贈與不會被併入相續財產,而按年課稅(暦年課稅)的贈與中,繼承開始前一定期間(最長7年)內的部分會被併入,因此就「歸入」這一點而言,相續時精算課稅更為有利。另一方面,對不透過繼承或遺贈取得財產的孫輩等進行的按年課稅贈與不屬於歸入對象,而且相續時精算課稅一經選擇便無法退回按年課稅,這些因素也需要一併考慮。可透過相關工具"生前贈與規劃器"確認按年課稅的模擬結果。

並非如此。在110萬日元基礎扣除額與2,500萬日元特別扣除額(終身累計)範圍內不徵收贈與稅,但超過部分將一律按20%徵收贈與稅。不過該贈與稅額會在相續時從相續稅額中抵扣,若相續稅額低於已繳納的贈與稅額,差額將予以退還。

是的。相續時精算課稅是按每位贈與人分別選擇的制度,一旦選擇,此後來自同一贈與人的所有贈與都將持續適用該制度,無法改回按年課稅。請謹慎考慮是否選擇,並在必要時諮詢稅務師。

自2024年1月1日起的贈與,即使選擇了相續時精算課稅,也可適用每年110萬日元的基礎扣除額。此前的制度並無基礎扣除額,即使是小額贈與也需要申報。
工具君

閒話 ― 為何稱為"精算"課稅

相續時精算課稅這個名稱,直接體現了該日本製度的本質:先以比一般稅率更輕的負擔(超過扣除額部分一律按20%)預先繳納贈與稅,等到贈與人身故時,再針對"包含贈與財產在內的全部相續財產"重新計算相續稅,並從中扣除已繳納的贈與稅額進行精算。也就是說,該制度並非讓贈與免稅,而是實質上將稅負的繳納時點從贈與時統一推遲到相續時。

在2023年度之前,該日本製度並無基礎扣除額,即使是小額贈與也需要申報,使用上頗為不便,長期為人詬病。2024年的稅制改革新增了每年110萬日元的基礎扣除額,使得納稅人可以像按年課稅方式一樣,每年以小額且無需申報的方式贈與,同時在需要大額贈與時靈活運用2,500萬日元的特別扣除額。

需要特別留意的是,該制度"一旦選擇便無法回頭"的特性。針對同一贈與人的贈與,一旦選擇了相續時精算課稅,此後來自該贈與人的所有贈與都將持續適用本制度,再也無法改回按年課稅(每年使用110萬日元基礎扣除額的一般贈與方式)。這對預期未來會升值的財產贈與較為有利,但若贈與的財產日後反而貶值,仍會以贈與當時較高的評估額併入相續財產,可能造成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