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賠責保險費計算器
選擇車輛區分(普通汽車・輕自動車・二輪車・原動機腳踏車)和契約期間,即可試算車檢・新規登記時強制加入的自賠責保險費用大致金額。
使用提示
- 通常會選擇比車檢有效期長1個月的契約期間(如25個月、37個月),以避免在下次車檢前出現保障空窗期。
- 輕型摩托車(超過125cc、250cc以下)和原動機腳踏車(125cc以下)沒有車檢制度,因此可以在12個月至60個月之間自由選擇契約期間。
- 自賠責保險僅賠償對他人的人身傷亡,不賠償財產損失及自身受傷的情況。建議同時考慮加入任意保險以獲得更全面的保障。
- 契約期間越長,摺合每月的費用就越低。一次性簽訂較長期間的合同通常能降低總支出。
常見問題
自賠責保險是根據《機動車損害賠償保障法》強制所有汽車・摩托車加入的保險,僅在固定限額內賠償對他人造成的人身傷害。任意保險則是可自由選擇是否加入的保險,可以補償自賠責保險未覆蓋的部分,如財產損失、自身車輛損失以及自身受傷等。
未加入有效自賠責保險而駕駛屬於違反《機動車損害賠償保障法》的刑事犯罪,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萬日元以下罰款,同時會被扣6分並立即吊銷駕照。有車檢制度的車輛會在車檢時確認加入情況,但沒有車檢制度的原動機腳踏車和輕型摩托車容易被忽略,需特別注意。
如果在自賠責保險合同期滿前報廢、轉讓或停止使用車輛,通常解約後可退還剩餘期間對應的保險費。轉讓車輛時,是將保單過戶給新車主還是解約,請向辦理轉讓手續的代理店或保險公司確認。
自賠責保險的基準費率原則上全國統一。但沖繩縣及部分離島因事故率等因素不同,設有另外的費率,與本工具試算的本土費率不同。
閒話 ― 為什麼自賠責保險是「強制」加入的
自賠責保險之所以由法律強制加入,是為了讓交通事故受害者無論加害方經濟狀況如何,都能獲得最低限度的賠償。如果僅依賴任意保險,一旦加害方恰好沒有加入任意保險,受害者就可能得不到任何補償。保險公司沒有拒絕簽訂自賠責保險合同的自由,這一制度還以非營利為原則運營,這些都與任意保險有很大不同。
自賠責保險費是根據損害保險費率算出機構這一第三方機構制定的基準費率來計算的,所有保險公司都必須遵循這一費率。這與保險費因公司而異的任意保險不同,只要車輛型別和契約期間相同,無論在哪家保險公司或代理店簽訂合同,保險費都是一樣的。
費率會根據事故發生率和理賠支付情況每隔幾年重新評估一次。2023年4月,受交通事故減少趨勢的影響,費率平均下調了11.4%。另一方面,近年來每起事故的理賠支付金額有所上升,未來費率調整也時有討論,因此建議在實際簽訂合同時確認當時適用的最新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