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稅按月折算計算器(日本,新車登記・登出登記)
如果在財政年度中途購買並新車登記,或者報廢並辦理登出登記,可以試算普通乘用車的汽車稅按月折算金額。只需輸入排氣量、燃料種類和登記年月,就能立即瞭解實際應繳或應退稅額的大致金額。
使用小貼士
- 初次登記年月記載在車檢證上。報廢二手車時,請輸入包括前任車主在內的最初登記年月。
- 新車登記從登記當月的次月起計稅,登出登記則從4月起計算到登出當月為止,兩者對"當月"的計算方式相差一個月,請注意區分。
- 輕自動車稅沒有按月折算制度,一律按4月1日時點的車主全額徵收,因此本工具僅適用於普通乘用車和小型汽車。
- 如果在3月新車登記,次月4月就已進入新的財政年度,因此該財政年度的課稅月數為0個月。
常見問題
新車登記時,通常由經銷商代為計算,並將折算後的金額包含在購車費用中一併告知。報廢時,代辦報廢手續的業者或運輸支局視窗也會自動完成按月折算計算,退還的稅款大多會在事後匯入賬戶。
通常做法是將年稅額乘以課稅月數再除以12,不足1日元的部分予以捨去。具體的尾數處理方式可能因都道府縣而略有不同,準確金額請以納稅通知書為準。
可以。伴隨過戶手續辦理的登出・再登記程式中,原車主到該時點為止的按月折算稅額會被計算出來,與已繳稅額之間的差額會退還給原車主。
不能。輕自動車稅(種別割)沒有按月折算制度,一律按4月1日時點的車主全額徵收,因此即使在財政年度中途報廢,也不會產生按月折算的退稅。
閒話 ― 為什麼新車登記和登出登記的計月方式不同
汽車稅的按月折算制度,是為了調和以4月1日為基準的年稅額體系與實際擁車期間之間的差異而設立的。如果沒有這項制度,在財政年度中途買新車的人明明只開了剩餘的幾個月,卻要承擔整整一年的稅款;而在年度較早時報廢車輛的人,也要為已經不再擁有車輛的那幾個月繼續繳稅。按月折算正是為了減少這種不公平而設計的實務性做法。
新車登記和登出登記對"登記當月本身是否計入"的處理方式不同,這一點意外地鮮為人知。新車登記時,登記當月本身不計稅,計稅從次月開始起算。而登出登記時,登出當月本身也計入該財政年度的擁車期間並納入課稅範圍,退稅則從次月起算。同樣是"當月",購車時和放手時的計算起點卻相差一個月。
在二手車交易的現場,有時會反過來利用這個按月折算的規則,向買家建議"月初登記的話,從下個月才開始計稅,更划算"。實際上稅額的差異大多隻有幾千日元,但如果計劃在財政年度末前後購車或賣車,登記日期哪怕只差一天,課稅月數也可能隨之變化,值得向經銷商確認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