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时间・36协定上限提醒工具|免费判定月45小时・年360小时上限
只需输入每月的加班时间和休息日工作时间,即可免费判定是否符合日本《36协定》(关于加班和休息日工作的劳资协定)规定的上限:原则上为月45小时・年360小时,若签订特别条款则可延长至年720小时,但仍需满足单月不足100小时・连续多月平均不超过80小时。
使用提示
- 36协定对"加班"和"休息日工作"的判定标准不同。原则上的月45小时・年360小时上限只统计加班时间,但特别条款的单月不足100小时・多月平均不超过80小时则需要将休息日工作时间一并合计。
- 多月平均值必须在包含本月在内的最近2个月、3个月、4个月、5个月、6个月的所有组合中都不超过80小时。即使本月数值较低,若之前某个月数值过高,也可能导致某个区间的平均值超标。
- 即使签订了带特别条款的36协定,一年之内月加班超过45小时的次数也不能超过6次。第7次超过45小时时,即便单月100小时・年720小时的上限仍未突破,也构成协定违反。
- 本工具的计算仅为基于自行申报数据的参考估算,实际劳务管理请以考勤系统的准确打卡数据为准。若数值接近上限,建议尽早与上级或人事部门沟通。
常见问题
原则上为月45小时・年360小时。仅在存在临时性特殊情况时,可通过签订特别条款将年上限延长至720小时,但此时仍需满足单月不足100小时(含休息日工作)・连续2至6个月平均不超过80小时(含休息日工作)・全年月加班超过45小时不超过6次这几项附加条件。
需要分别计算包含本月在内的最近2个月、3个月、4个月、5个月、6个月的平均值(加班+休息日工作),且每一个都不能超过80小时。即使本月数值很低,若较早月份的高数值拉高了某个区间的平均值,也会被判定为违反。
加班指超过法定工作时间(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的工作时间,休息日工作指在法定休息日(每周1天)工作的时间。原则性的月45小时・年360小时上限只统计加班时间,但特别条款的单月不足100小时・多月平均不超过80小时的判定则需将两者合计。
由于这是具有刑事处罚效力的法律规定,违反的企业主可能面临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30万日元以下罚款,此外还可能面临劳动基准监督署的纠正劝告及企业名称公开等风险。若数值正在接近上限,尽早采取纠正措施非常重要。
闲话 ― "过劳死警戒线"与36协定的上限规制
《36协定》(因依据日本《劳动基准法》第36条而得名)是使加班和休息日工作合法化的法律机制:原则上超过法定工作时间(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工作是被禁止的,企业必须与工会或员工代表签订该劳资协定并向当地劳动基准监督署备案,才能合法要求员工加班或在休息日工作。
2019年4月(中小企业为2020年4月)起施行的"工作方式改革"相关法律,将原本仅具行政指导性质的上限,提升为具有刑事处罚效力的法定强制上限。特别条款中"单月不足100小时"・"连续2至6个月平均不超过80小时"的标准,被设定为与所谓"过劳死警戒线"(劳灾认定中被认为与因过劳导致脑・心脏疾病密切相关的加班水平)相同的水平。
即便是原则性的月45小时・年360小时上限,也是一个被认为长期超出则健康风险会上升的参考水平。特别条款本应仅限于"临时性的特殊情况",若某个职场经常性地逼近这些上限,便是需要重新审视劳务管理的明显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