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I 計算器

輸入身高和體重,計算 BMI(體質指數),並顯示肥胖程度、標準體重及正常體重範圍。

計算結果

BMI

{{ result.bmi }}

{{ result.category }}


標準體重(BMI=22) {{ result.standardWeight }} kg
正常體重範圍 {{ result.minWeight }} ~ {{ result.maxWeight }} kg

BMI 計算是什麼

BMI(Body Mass Index/體格指數)是由體重與身高的關係表示體格的國際性指標。以體重(kg)除以身高(m)的平方求得。身高170cm、體重65kg則為 65 ÷ 1.7² = 約22.5。身高的單位為公尺一點最容易弄錯,若直接以170計算便無法得出正確數值。本工具可以公分輸入,無須留意單位換算。

判定基準因國家而異。本工具採用日本肥滿學會的基準,將18.5以下判定為過輕、18.5以上未滿25為標準體重、25以上為肥胖(1〜4度)。WHO 的國際基準以30以上為肥胖,因此同樣的 BMI 在日本國內基準下被判定為肥胖的範圍較廣,請留意此點。BMI 是男女基準值相同的指標,因此無須輸入性別。

BMI 的計算方法與使用方式

  1. 以公分輸入身高 170cm 便輸入「170」。換算為公尺由工具端處理,直接填入數值即可。
  2. 以公斤輸入體重 也可輸入小數(例:65.4)。使用早晨起床排尿後的測量值,每日變動較小,較易比較。
  3. 確認 BMI 值與判定・標準體重 除 BMI 值與肥胖度判定外,還會顯示相當於 BMI 22 的標準體重,以及被視為標準體重的體重範圍(相當於 BMI 18.5〜25)。

用好本工具的小技巧

  • BMI = 體重(kg) ÷ 身高(m)²
  • WHO 標準:BMI <18.5:體重偏低,18.5–24.9:正常,25–29.9:超重,30–34.9:一級肥胖,35–39.9:二級肥胖,≥40:三級肥胖。注:中國國家標準中,BMI≥24 為超重,≥28 為肥胖。
  • 標準體重由 BMI=22 推算,該值對應最低疾病風險。
  • BMI 不考慮肌肉量、骨密度及體脂率,對肌肉量較多的運動員參考價值有限。

BMI 計算有用的場合

解讀健康檢查的結果

可確認健檢結果表的 BMI 欄屬於哪個區分。亦可用於與前一年比較、掌握增減的趨勢。

決定減重的目標體重

由於標準體重的範圍以體重(kg)顯示,可將「減到 BMI 24」這類目標落實為具體數值。標準體重(BMI 22)是統計上最不易罹病的數值。

特定保健指導是否適用的參考

代謝症候群的判定以腰圍為主軸,但 BMI 25 以上即為肥胖的基準,可作為是否成為保健指導對象的參考。

確認兒童與高齡者的體格

須留意這是成人用的指標。成長期的兒童須用學校採用的肥胖度或考普指數,高齡者則需要另一種兼顧過瘦風險的看法。

確認保險・捐血等條件

保險的加保條件或捐血基準若含有體格要件,事先掌握自己的 BMI 可讓手續更為順暢。

與 BMI 相關的術語

BMI(體格指數)
指以體重(kg)除以身高(m)平方所得之值。僅憑身高與體重即可計算,因而成為國際上廣泛使用的體格參考。
標準體重
指 BMI 為22的體重。為統計上最不易罹病的數值,以身高(m)的平方乘以22求得。
標準體重範圍
指 BMI 在18.5以上未滿25的範圍。依日本肥滿學會的基準,落在此範圍內即視為體格上無問題。
過輕
指 BMI 未滿18.5的狀態。可能導致營養不足與骨密度下降,與肥胖同樣需要健康上的注意。
肥胖(1〜4度)
指 BMI 在25以上的狀態,25〜30為1度、30〜35為2度、35〜40為3度、40以上為4度。3度以上稱為高度肥胖。
日本肥滿學會的基準
指日本國內所用的判定基準。因以 BMI 25以上為肥胖,故被判定為肥胖的範圍較以30以上為肥胖的 WHO 國際基準來得廣。
代謝症候群
指除內臟脂肪堆積外,血壓、血糖、血脂中有兩項以上超過基準的狀態。判定主軸為腰圍,僅憑 BMI 無法判定。
體脂肪率
指體重中脂肪所占的比例。因 BMI 不區分肌肉與脂肪,評估肌肉量多者的體格時須一併參考此數值。

常見問題

不一定。BMI 無法區分肌肉與脂肪,肌肉量較大的運動員 BMI 可能偏高,但體脂率仍處於健康水平。BMI 僅作為參考指標之一。

中國國家標準中,BMI≥24 即為超重,BMI≥28 為肥胖,比 WHO 標準(超重≥25,肥胖≥30)更嚴格。本工具顯示的是 WHO 通用分類。

不建議。兒童應參考按年齡和性別劃分的生長曲線,老年人因肌肉量減少(肌少症),BMI 單獨評估可能低估健康風險。
工具君

延伸閱讀 — BMI 的侷限性與"超重反而長壽"的悖論

BMI(體質指數)由比利時統計學家阿道夫·凱特勒於19世紀30年代提出,最初用於人口統計分析,而非個人健康評估。直到20世紀下半葉,才被醫學界作為肥胖判定標準廣泛使用。

流行病學研究多次報告,BMI 25–30(超重)人群的死亡率最低,即所謂"肥胖悖論"。尤其對老年人和心臟病患者而言,保持一定體重有時與更好的預後相關。但這並不意味著"越重越健康",而是說明BMI 單指標無法全面反映健康狀況

更精準的體成分評估需綜合考慮體脂率、腰圍(內臟脂肪指標)及肌肉量等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