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消費稅中間申報額計算器

只需輸入上一個課稅期間的確定消費稅額,即可免費估算本年度需要中間申報的次數(1次、3次或11次)以及每次中間申報應繳納的金額(國稅與地方消費稅)。

什麼是消費稅中間申報額計算器

消費稅中間申報額計算器只需輸入上一個課稅期間的確定消費稅額(國稅部分),即可試算出本年度所需的中間申報次數(無需申報、每年1次、每年3次、每年11次),以及每次應繳納的中間納稅額(消費稅國稅部分+地方消費稅)的大致金額。

消費稅的中間申報與法人稅的中間申報不同,其申報次數會依上一個課稅期間確定消費稅額的規模細分為四個等級。企業規模越大,納稅次數越多,因此這項工具有助於結算前的財務人員與個體經營者提前掌握資金週轉狀況。

使用方法

  1. 輸入上一個課稅期間的確定消費稅額 輸入上一次確定申報中確定的消費稅額(僅國稅部分,不含地方消費稅)。
  2. 確認中間申報的必要性及次數 48萬日圓以下無需中間申報,超過該金額則劃分為每年1次、3次或11次其中一種。
  3. 確認各次中間納稅額 將依次數顯示消費稅(國稅)及地方消費稅各自的中間納稅額大致金額。

用好本工具的小技巧

  • 中間申報的次數依上一個課稅期間的確定消費稅額(僅國稅部分,不含地方消費稅)劃分為四個等級:48萬日圓以下無需申報,超過48萬日圓至400萬日圓為每年1次,超過400萬日圓至4,800萬日圓為每年3次,超過4,800萬日圓則為每年11次。
  • 每次中間納稅額方面,1次申報為上一年度確定消費稅額的1/2,3次申報每次為1/4(合計3/4),11次申報每次為1/12(合計11/12)。剩餘部分於最終確定申報時結算。
  • 地方消費稅額是將消費稅額(國稅部分)乘以22/78計算得出。無論是標準稅率10%還是優惠稅率8%,此比例皆通用。
  • 不依賴上一年度的業績,也可以選擇透過臨時決算(將各中間申報對象期間視為一個獨立課稅期間來計算)的方式進行中間申報。業績下滑的期間採用臨時決算有時能降低納稅額。
  • 即使確定消費稅額在48萬日圓以下,也可以選擇自願進行中間申報的制度(自願中間申報制度)。正式申報建議諮詢稅務師確認。

應用情境

預估中間申報所需的納稅資金

根據上一個課稅期間的業績,提前掌握本年度中間申報的納稅金額與次數,有助於制定資金週轉計畫。

確認業績成長帶來的申報次數變化

當銷售額成長使上一年度確定消費稅額接近臨界點(48萬日圓、400萬日圓、4,800萬日圓)時,可提前確認下一期起申報次數的變化。

與法人稅中間申報額合併進行資金規劃

與現有的法人稅中間申報額計算工具搭配使用,可全面掌握結算期中間時點所需的納稅資金總額。

用語集

中間申報
指上一個課稅期間確定消費稅額超過一定金額的企業,無需等到結算即可於期間中段繳納部分消費稅所進行的申報手續。
確定消費稅額
上一個課稅期間的確定申報中確定的消費稅額(僅國稅部分,不含地方消費稅),是判定中間申報次數與金額的基準。
地方消費稅
將消費稅額(國稅部分)乘以22/78比例計算得出的地方稅,於中間申報中也會依國稅部分的中間納稅額計算得出。
臨時決算中間申報
不依賴上一年度業績,而是將各中間申報對象期間視為一個獨立課稅期間進行臨時決算,並依該期間業績進行中間申報的方式。
自願中間申報制度
指上一個課稅期間確定消費稅額在48萬日圓以下、原本沒有中間申報義務的企業,可自願選擇每年進行1次中間申報的制度。

常見問題

每年1次的情況下,原則上為自課稅期間開始起滿6個月之日起2個月以內;每年3次或11次的情況下,原則上為各中間申報對象期間末日的翌日起2個月以內。

本工具是直接輸入上一個課稅期間確定消費稅額的簡易模擬計算。若上一個課稅期間不足12個月需要進行年度換算等詳細判定,請諮詢稅務師確認。

是的。透過中間申報繳納的消費稅額(國稅及地方消費稅)會從最終確定申報計算出的年度確定消費稅額中扣除。若中間納稅額超過確定金額,超出部分將予以退還。

本工具是基於上一年度業績的中間申報概算模擬。實際編製申報書時,請結合是否選擇臨時決算等因素諮詢稅務師確認。
工具君

閒話 ― 為什麼消費稅的中間申報要按「次數」來劃分

法人稅的中間申報只是「是否超過6個月」這一單一判定標準,而消費稅的中間申報則以「48萬日圓、400萬日圓、4,800萬日圓」三個金額界線,細分為「無需申報、每年1次、每年3次、每年11次」四個等級。這是因為消費稅是每次銷售時向顧客代收後再繳納的稅種,納稅規模越大的企業,為了穩定國家稅收,需要提高繳納頻率。

每年11次這一等級乍看之下較為特殊,但上一個課稅期間確定消費稅額超過4,800萬日圓的企業需要每月繳納,實際上相當於「除結算月以外的每個月」都要進行中間申報。可以理解為讓大企業或交易規模較大的企業,將消費稅按月大致均等分攤繳納的一種機制。

用於計算地方消費稅額的「22/78」這一比例,源自消費稅標準稅率10%的組成(國稅7.8%、地方2.2%)。即使是優惠稅率8%(國稅6.24%、地方1.76%),此比例也不會改變,因此在中間申報的計算中,只需將消費稅額(國稅部分)乘以此比例,即可求出地方消費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