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介護保險費計算(65歲以上・第1類被保險人)
為65歲以上人士(介護保險第1類被保險人)試算介護保險費,依住民稅課稅狀況與所得金額換算所得等級。採用全國標準13級模式,立即概算年繳與月繳金額。
介護保險費 標準13級模式(令和6〜8年度)
以日本政府公布的第1類保險費標準13級,乘上全國平均基準金額(月額6,225日圓)後換算出的年額、月額參考值。實際等級數與乘率請以各市區町村公告的數值為準。
| 所得等級 | 乘率 | 年額(參考) | 月額(參考) | 適用對象參考 |
|---|---|---|---|---|
| 第1級 | ×0.285 | 21,289 日圓 | 1,774 日圓 | 生活保護受領者等/家戶全體免稅,且綜合所得金額+課稅年金收入在82.65萬日圓以下 |
| 第2級 | ×0.485 | 36,230 日圓 | 3,019 日圓 | 家戶全體免稅,且綜合所得金額+課稅年金收入超過82.65萬日圓、120萬日圓以下 |
| 第3級 | ×0.685 | 51,170 日圓 | 4,264 日圓 | 家戶全體免稅,且綜合所得金額+課稅年金收入超過120萬日圓 |
| 第4級 | ×0.9 | 67,230 日圓 | 5,603 日圓 | 本人免稅、家戶中有需課稅者,且綜合所得金額在82.65萬日圓以下 |
| 第5級 | ×1 | 74,700 日圓 | 6,225 日圓 | 本人免稅、家戶中有需課稅者,且綜合所得金額超過82.65萬日圓(基準金額) |
| 第6級 | ×1.2 | 89,640 日圓 | 7,470 日圓 | 本人須課稅,綜合所得金額未滿120萬日圓 |
| 第7級 | ×1.3 | 97,110 日圓 | 8,093 日圓 | 本人須課稅,綜合所得金額120萬日圓以上、未滿210萬日圓 |
| 第8級 | ×1.5 | 112,050 日圓 | 9,338 日圓 | 本人須課稅,綜合所得金額210萬日圓以上、未滿320萬日圓 |
| 第9級 | ×1.7 | 126,990 日圓 | 10,583 日圓 | 本人須課稅,綜合所得金額320萬日圓以上、未滿420萬日圓 |
| 第10級 | ×1.9 | 141,930 日圓 | 11,828 日圓 | 本人須課稅,綜合所得金額420萬日圓以上、未滿520萬日圓 |
| 第11級 | ×2.1 | 156,870 日圓 | 13,073 日圓 | 本人須課稅,綜合所得金額520萬日圓以上、未滿620萬日圓 |
| 第12級 | ×2.3 | 171,810 日圓 | 14,318 日圓 | 本人須課稅,綜合所得金額620萬日圓以上、未滿720萬日圓 |
| 第13級 | ×2.4 | 179,280 日圓 | 14,940 日圓 | 本人須課稅,綜合所得金額720萬日圓以上 |
資料來源:日本厚生勞動省「第9期介護保險事業計劃期間之介護保險第1類保險費及服務需求量預估」(2024年5月14日公布),以及採用標準13級乘率之地方政府公告資料(例:千葉縣九十九里町)。
介護保險費(65歲以上)計算是什麼
65歲以上人士(介護保險第1類被保險人)所繳納的介護保險費,與上班族從薪資中直接扣繳的介護保險費(40〜64歲・第2類被保險人部分)機制不同。它是由市區町村每3年訂定一次的「基準金額」,乘上依本人及家戶住民稅課稅狀況與所得金額所決定的「所得等級乘率」計算而成。繳納方式分為從年金直接扣除的「特別徵收(直接從年金中扣除)」,或以繳款單、帳戶轉帳繳納的「普通徵收(以繳款單或帳戶轉帳繳納)」兩種。
基準金額與等級數因各市區町村而異,最高與最低的地方政府之間甚至相差超過2倍。本工具採用日本政府公告的標準13級乘率與全國平均基準金額作為參考模型,只要輸入家戶課稅狀況與所得金額,就能立即算出所得等級、年額與月額的參考數字。實際金額仍請以居住地市區町村寄送的通知書為準。
本計算所依據的標準
稅率、保險費率等法定數值採用以下公共機構公布的內容。這些數值會隨制度修改而變動,因此在做出重要判斷時,請一併查閱原始資料。
- 日本介護保險(65歲以上・第1類被保險人)全國平均基準額與標準13級乘率 — 厚生勞動省(厚生労働省) 2024-04 至 2027-03 適用 / 最後確認 2026-09-11
試算介護保險費的步驟
- 選擇家戶的住民稅課稅狀況 從生活保護受領者、家戶全體免稅、僅本人免稅、本人須課稅這4種分類中,選擇符合的一項。
- 輸入所得金額 依所選分類,以日圓為單位輸入綜合所得金額(免稅家戶另須加上公共年金等課稅年金收入金額)。
- 確認所得等級與保險費參考值 系統會立即顯示對應的所得等級(第1〜13級)以及年額、月額的參考數字。
用好本工具的小技巧
- 40〜64歲(第2類被保險人)的介護保險費是附加在健康保險費上計算的,但65歲以上(第1類被保險人)則改由市區町村個別核算,因此計算方式與在職期間有很大不同,需要重新認識這套制度。
- 年金金額達年額18萬日圓以上者,原則上會採用從年金中自動扣除的「特別徵收」。未滿18萬日圓者,則以繳款單或帳戶轉帳的「普通徵收」方式繳納。
- 所得等級每年都會重新核定,當年金收入或綜合所得金額有變動時,所屬等級也可能隨之調整。
- 若介護保險費逾期未繳,日後使用介護服務時的自付比例可能會被調高,建議提早確認並按時繳納。
介護保險費的應用情境
想在滿65歲前先掌握自付金額
在上班族時代的薪資扣繳,切換為從年金直接扣除或以繳款單繳納之前,可以先確認每月負擔會如何變化。
想知道父母的年金被扣了多少介護保險費
只要掌握遠居父母的年金收入與課稅狀況,就能在通知書寄達前,大致推估他們所屬的所得等級與保險費金額。
想在退休或搬遷前試算保險費的變化
無論是退休金、年金開始請領導致所得等級改變,或是考慮搬到基準金額不同的地方政府,都能作為試算的參考依據。
想大致核對通知書上的金額是否正確
實際金額仍以各地方政府自訂的等級與基準金額為準,但可藉此掌握與全國標準模式之間的落差程度。
用語集
- 第1類被保險人(65歲以上)
- 指65歲以上加入介護保險的人士。原則上會依市區町村訂定的基準金額與所得等級,從年金中直接扣繳保險費。
- 第2類被保險人(40〜64歲)
- 指40〜64歲加入醫療保險的人士。其介護保險費會附加在所加入的健康保險費上一併徵收,不在本工具的計算範圍內。
- 基準金額
- 市區町村每3年依當地介護服務費用預估所核算出的保險費基準金額。相當於所得等級中「基準金額(乘率1.0)」對象實際繳納的年額。
- 所得等級
- 依本人與家戶的住民稅課稅狀況及所得金額,將保險費分級的制度。等級愈高,相對於基準金額的乘率也愈高。
- 綜合所得金額
- 將薪資所得、事業所得、年金所得(扣除公共年金等扣除額後)等各類所得加總而成的金額,指扣除所得扣除額(社會保險費扣除、基礎扣除等)之前的數字。
- 特別徵收(直接從年金中扣除)/普通徵收(以繳款單或帳戶轉帳繳納)
- 特別徵收是直接從年金中扣除保險費;普通徵收則是以繳款單或帳戶轉帳方式繳納。兩者依年金金額是否達年額18萬日圓自動判定,本人無法自行選擇。
常見問題
閒話家常 ― 介護保險費為何分成「第1類」與「第2類」
查詢介護保險費的制度時,經常會遇到「第1類被保險人」「第2類被保險人」這類不太熟悉的說法。這其實源自2000年介護保險制度創設之初的財源設計:由「65歲以上高齡者本人所繳的保險費」與「40〜64歲現役世代所加入之醫療保險費上附加的保險費」兩者共同支撐整個制度。將65歲以上稱為第1類、40〜64歲稱為第2類,與其說是加入順序的先後,不如說是因為高齡者接受給付的機率較高,因此被優先定位為第1類。
第1類保險費之所以採取「市區町村基準金額×所得等級」這種以個人為單位的計算方式,是因為介護保險的營運主體正是市區町村(保險人)。每3年,地方政府會依當地高齡人口數與服務使用預估,擬定介護保險事業計畫,再從所需經費反推出基準金額。因此人口較少、高齡化比例較高的地方政府,基準金額往往較高;而都市地區若介護設施建設較為完善,基準金額同樣有偏高的傾向。
所得等級從9級演進到13級,部分地方政府甚至細分至18級以上,背後的用意在於強化「所得重分配」的精神——一方面壓低低所得高齡者的負擔,另一方面讓有負擔能力的高所得族群多承擔一些。對僅靠年金生活的高齡者而言,保險費仍是不小的負擔,但透過更細緻的等級劃分,生活保護受領者與低年金者的保險費得以維持在相對低廉的水準,這正是這套制度設計的用心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