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分解時間計算工具(血液酒精濃度模擬器)

根據所飲酒的種類、飲用量和體重,估算血液酒精濃度以及完全分解所需的時間。同時顯示醉酒程度參考標準,以及關於次日晨間酒駕風險的提醒。

醉酒程度參考標準(按血液酒精濃度分類)

血液酒精濃度 狀態 主要症狀參考
0.02–0.04% 爽快期 情緒高漲,皮膚發紅。判斷力尚未明顯下降,但反應速度已開始受到影響
0.05–0.10% 微醺期 進入微醺狀態,抑制解除、心情變得開朗。手部動作變得活躍,體溫上升
0.11–0.15% 輕度酩酊期 膽子變大、容易大聲說話。站立時會搖晃、容易發怒,自制力開始變差
0.16–0.30% 酩酊期 出現明顯的醉酒症狀,如反覆說同一件事、呼吸急促、走路搖搖晃晃
0.31–0.40% 重度酩酊期 出現嚴重狀態,如無法自行站立、意識模糊、聽不懂別人說話
0.41%– 昏迷期 失去意識,搖晃也無法喚醒。存在因呼吸抑制而危及生命的緊急送醫級別狀態

使用小貼士

  • 選擇"自定義輸入",即可自由輸入標準預設中沒有的飲用量和酒精濃度。請先確認酒標上標註的酒精濃度後再輸入。
  • 如果飲用了多種酒,請分別計算各自的分解時間並進行比較,以分解最慢的那一種作為參考基準(本工具每次輸入僅計算一種酒類)。
  • 將經過時間設為0,即可檢視接近"剛喝完"時峰值濃度的狀態。將時間向後調整,則可檢視分解一段時間後的濃度。
  • "完全分解所需的大致時間"是基於平均分解速度得出的粗略估算。身體不適或空腹時分解速度往往會變慢,請留出充足的安全餘量再做判斷。

常見問題

一般認為血液酒精濃度每小時大約下降0.015%,但由於體質、身體狀況、肝功能及是否進食等因素影響,個體差異較大,實際分解速度比這更慢的情況並不罕見。請僅將此作為平均參考值使用。

睡眠本身並不會加快酒精的分解速度。由於肝臟分解酒精的速度幾乎是恆定的,因此分解量更多取決於"飲酒結束後經過了多少小時",而不是睡眠時間的長短。

不,並非如此。本工具的計算結果只是基於平均體型和分解速度得出的粗略估算,由於個體差異,實際體內可能仍殘留酒精。請不要因為"時間已經過了"就判斷沒問題,酒後駕車是絕對不能做的行為。

一般而言,女性體內水分比例往往低於男性(體脂率較高),因此即使體重和飲酒量相同,血液酒精濃度也更容易升高。本工具也針對不同性別採用了不同的濃度計算係數。

不是。日本《道路交通法》中對酒駕的判定依據是呼氣中的酒精濃度(mg/L),這與本工具計算的血液酒精濃度(%)在測量物件和單位上均不相同。本工具只是用於瞭解醉酒程度的粗略估算,並非法律上的判定標準。
ツールくん

閒話 ― Widmark公式與"醉酒計算"的歷史

根據體重和飲酒量估算血液酒精濃度的計算公式,源自瑞典法醫學家埃裡克・維德馬克(Erik Widmark)於1932年提出的"維德馬克公式(Widmark formula)"。他通過實驗證明,酒精在體內的分佈與體重成正比,從而使考慮體型差異的濃度估算成為可能。歷經90多年,這一公式至今仍被用作法醫學及交通事故重現計算的基礎。

維德馬克公式中的係數"ρ(rho)",表示酒精在體內稀釋的範圍(分佈容積)與體重的比率。男性平均約為體重的68%,女性約為55%,這一差異主要源於體脂率的不同。由於脂肪組織中所含的、能夠承載酒精的水分較少,體脂率越高,相同量的酒精就會溶入更少的水分中,從而使濃度升高。

在日本,用於分級表示"醉酒程度"的分類標準中,公益社團法人酒精健康醫學協會所提出的六個階段(爽快期、微醺期、輕度酩酊期、酩酊期、重度酩酊期、昏迷期)被廣泛參考。該分類是傳達飲酒量參考標準的宣傳資料及職場酒精教育中常用的標準框架。

有趣的是,日本《道路交通法》中對酒後駕駛的判定並非基於血液酒精濃度,而是基於"呼氣中的酒精濃度(每升毫克數)"。這是因為呼氣測試具有非侵入性(無需採血),適合現場即時判定,但呼氣濃度與血液濃度之間的對應關係會因體溫、呼吸方式等因素而略有差異,因此兩者嚴格來說並非同一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