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遺產稅模擬計算器|根據遺產總額與法定繼承人估算稅額
只需輸入遺產總額與法定繼承人構成(是否有配偶、子女人數),即可根據日本國稅廳公佈的速算表,估算扣除基礎扣除額後的課稅遺產總額與遺產稅總額,並顯示各繼承人的明細。
日本的遺產稅(相續稅)是在被繼承人(去世者)的財產由繼承人繼承時徵收的稅種。以「遺產總額減去基礎扣除額」得出的課稅遺產總額為基礎,套用下方速算表的稅率即可算出遺產稅總額。
遺產稅速算表(按法定繼承份額計算的取得金額)
| 按法定繼承份額計算的取得金額 | 稅率 | 扣除額 |
|---|---|---|
| ¥10,000,000以下 | 10% | — |
| ¥30,000,000以下 | 15% | ¥500,000 |
| ¥50,000,000以下 | 20% | ¥2,000,000 |
| ¥100,000,000以下 | 30% | ¥7,000,000 |
| ¥200,000,000以下 | 40% | ¥17,000,000 |
| ¥300,000,000以下 | 45% | ¥27,000,000 |
| ¥600,000,000以下 | 50% | ¥42,000,000 |
| 超過 ¥600,000,000 | 55% | ¥72,000,000 |
遺產稅總額的計算方法是:假設每位法定繼承人都按照日本民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份額取得課稅遺產總額,對每人的假定取得金額分別套用此稅率表後再合計(這與實際的遺產分割比例不同)。
根據遺產總額與繼承人構成模擬遺產稅
什麼是遺產稅
遺產稅是指對透過繼承或遺贈承接已故者(被繼承人)財產的人所課徵的稅。以遺產總額減去按「3,000萬日圓+600萬日圓×法定繼承人人數」計算的基礎扣除額,再對剩餘的應稅遺產總額適用稅率算出。若財產在基礎扣除額以下,則不產生遺產稅。
日本的遺產稅採取獨特的兩階段方式:先假設按法定繼承份額分割來計算「遺產稅總額」,隨後再依實際遺產分割的比例,將各繼承人的納稅額按比例分攤。本工具以繼承人僅為配偶與子女的情形為對象,僅憑財產總額與繼承人組成的輸入即可自動完成該計算過程的試算。
遺產稅模擬器的使用方式
- 輸入遺產總額 輸入不動產、存款、有價證券等合計後的遺產總額。
- 選擇有無配偶 選擇被繼承人的配偶是否在繼承人之列。
- 輸入子女人數 輸入作為法定繼承人的子女人數。若無子女則保持為0。
- 確認計算結果 會顯示基礎扣除額、應稅遺產總額、遺產稅總額,以及各繼承人的明細。
用好本工具的小技巧
- 基礎扣除額按「3,000萬日元+600萬日元×法定繼承人數」計算,因此法定繼承人越多,基礎扣除額越大,課稅遺產總額也隨之縮小。
- 如果遺產總額低於或等於基礎扣除額,則完全不需要繳納遺產稅,原則上也無需申報。
- 由於配偶享有稅額減輕特例,讓配偶多取得一些遺產份額有時可以降低整個家庭的總納稅額,但需注意這可能會增加「二次繼承」(配偶去世時)的稅負。
- 通過生前贈與提前減少遺產總額,有時也能降低未來遺產稅的負擔(相關工具:彩票中獎金贈與稅模擬計算器)。
遺產稅模擬器的應用情境
事先確認是否會產生遺產稅
可事先掌握遺產是否超過基礎扣除額,估量是否可能需要申報。
生前對策的檢討材料
了解按目前財產組成發生繼承時的概算稅額,可作為檢討生前贈與或特例運用等對策的契機。
掌握繼承人組成帶來的稅額差異
可改變有無配偶或子女人數進行試算,比較法定繼承人人數對基礎扣除額與稅額的影響。
諮詢稅理士前的概算掌握
在向稅理士諮詢之前先大致掌握稅額的量級,有助於整理諮詢時的問題與檢討事項。
遺產稅相關用語集
- 法定繼承人
- 民法所規定的享有繼承權利的人。配偶始終為繼承人,其餘按子女、父母(直系尊親屬)、兄弟姊妹的優先順序確定繼承人。
- 基礎扣除額
- 遺產中不課徵遺產稅的金額。按「3,000萬日圓+600萬日圓×法定繼承人人數」計算,財產在此以下則不產生遺產稅。
- 應稅遺產總額
- 遺產總額減去基礎扣除額後的金額。對該金額適用速算表的稅率以計算遺產稅總額。
- 法定繼承份額
- 民法所規定的各繼承人的取得比例。遺產稅總額按假設依該比例分割來計算,可能與實際遺產分割的比例不同。
- 配偶的稅額減輕
- 配偶取得的財產在1億6,000萬日圓或配偶法定繼承份額相當額中較多者以內不課徵遺產稅的特例。本工具為未考量該特例的簡易試算。
常見問題
閒話 ― 為什麼「遺產稅總額」要先按法定繼承份額計算
日本的遺產稅採用一種獨特的兩階段計算方式:並非直接按照實際的遺產分割比例徵稅,而是先假設遺產完全按照法定繼承份額分配,據此計算出「遺產稅總額」,再按照實際的分割比例對這一總額進行分攤。這是因為日本的遺產稅制度是「遺產取得稅方式」與「遺產課稅方式」的折中設計。如果完全按照實際分割比例來確定稅額,那麼在繼承人協商達成一致之前稅額將無法確定,而且分割方式也可能被刻意安排以降低稅負。因此,制度先用法定繼承份額機械地鎖定「遺產稅總額」,再根據後續實際分配比例分攤各人的負擔。
正因為採用這種方式,即使在申報期限(繼承開始後10個月內)之前繼承人尚未就遺產分割達成一致,也可以先按法定繼承份額暫時申報納稅,日後再通過更正申報或退稅申請進行結算。反過來說,本工具顯示的「各繼承人的假定取得金額與稅額」只是在實際遺產分割確定之前的臨時參考值,每位繼承人最終應繳納的稅額,要以遺產分割協議的結果為準。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基礎扣除額在2015年的稅制改革中,從「5,000萬日元+1,000萬日元×法定繼承人數」大幅縮減約四成,變為現行的「3,000萬日元+600萬日元×法定繼承人數」。這次改革使得需要繳納遺產稅的家庭在城市地區大幅增加,也讓「遺產稅只是富裕階層的事」這一普遍認知發生了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