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計算器 - 加班、深夜及法定休假日的加班工資加成計算(日本)
輸入時薪以及加班、深夜(22:00-次日5:00)和法定休假日的工時,即可根據日本《勞動基準法》第37條,即時計算加成工資明細與合計金額,包含月加班超過60小時後適用的50%以上加成比例。
日本《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的加成工資比例
日本關於加班、深夜及休假日工作的法定最低加成比例。
| 類別 | 加成比例 | 適用情形 |
|---|---|---|
| 加班(時間外労働) | 25%以上 | 超過法定工時(每日8小時、每週40小時)的工作 |
| 月加班超過60小時的部分 | 50%以上 | 每月加班時數超過60小時的部分(自2023年4月起適用於所有規模的企業) |
| 深夜工作(深夜労働) | 25%以上 | 22:00至次日5:00之間的工作(若與加班/休假加成重疊可疊加計算) |
| 法定休假日工作(法定休日労働) | 35%以上 | 在法律規定的每週(或4周4天)法定休息日工作 |
| 深夜加班 | 50%以上(超60小時為75%以上) | 加班時數中同時落在22:00至次日5:00之間的部分(25%+25%,超月60小時則為50%+25%) |
| 法定休假日深夜工作 | 60%以上 | 法定休假日工時中同時落在22:00至次日5:00之間的部分(35%+25%) |
資料來源:日本厚生勞動省,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其實施細則(截至2026年7月)。
什麼是加班費(加成工資)
加班費(加成工資)是指對超出法定工作時間(每日8小時・每週40小時)的勞動,以及夜間、法定休息日的勞動,依日本《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雇主必須在通常工資之上加付的工資。加成率因勞動的種類而異,超時勞動為25%以上,法定休息日勞動為35%以上,夜間勞動為25%以上。
若數種加成相互交疊(夜間的超時勞動、夜間的休息日勞動等),須將各率合併計算;此外,自2023年4月起,對每月超過60小時的超時勞動,不問企業規模一律適用50%以上的加成率。本工具會把這些區分、合併與每月60小時的判定一併自動計算,可避免手工計算時的遺漏。
本計算所依據的標準
稅率、保險費率等法定數值採用以下公共機構公布的內容。這些數值會隨制度修改而變動,因此在做出重要判斷時,請一併查閱原始資料。
- 加班・假日・深夜工作加成工資率 — 厚生勞動省(厚生労働省) 2023-04 起適用 / 最後確認 2026-09-07
加班費的計算方法與使用方式
- 輸入時薪 按時計薪者可直接輸入。按月計薪者請輸入以約定工作時間相除後換算所得的時薪金額。
- 輸入超時勞動的時數 輸入未落在夜間(22時〜5時)的通常超時勞動時數。
- 輸入夜間與休息日勞動的時數 若有夜間的超時勞動、法定休息日勞動、夜間的法定休息日勞動,請分別在各區分中輸入時數。
- 確認計算結果 會隨輸入即時顯示各區分的加成工資明細與合計金額。
用好本工具的小技巧
- 如果您是按月薪計酬,請先用月薪除以合同約定的月工作時數換算成時薪——工資單位換算工具可以幫您完成這一步。
- 月加班超過60小時適用的50%以上加成比例,自2023年4月起已適用於所有規模的企業,中小企業不再享有豁免。
- "法定休假日"不一定是週六或週日——而是公司規章制度中規定的每週(或4周4天)休息日,請務必確認公司的排班日曆。
- 深夜時段(22:00至次日5:00)與加班或休假加成重疊時會疊加計算,例如深夜加班的加成為25%+25%=50%。
- 本工具採用的是法定最低加成比例。如果您的勞動合同或集體協議規定了更高的比例,應以合同約定為準。
加班費計算的應用情境
核算薪資明細
想自行確認公司所發的加班費是否滿足《勞動基準法》的最低加成率時可以使用。
未付加班費的試算
在離職或發生糾紛時,可作為掌握本應支付之加成工資概算金額的線索。
確認超過每月60小時的影響
若旺季的超時勞動可能超過每月60小時,可事先試算超出部分因加成率提高而增加多少加班費。
固定加班費的超出部分核對
在採用固定加班費(視同加班費)的職場,可確認實際加班時數超過預設時數時應追加支付的金額。
與加班費相關的用語
- 法定工作時間
- 指《勞動基準法》所定工作時間的上限,原則上為每日8小時、每週40小時。超出者即為超時勞動(加班),成為加成工資的對象。
- 法定休息日
- 指《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有義務給予的每週1日(或每4週4日)的休息日。工作規則所定的日子未必是週末,故不必然指週六日。
- 夜間勞動
- 指22時至次日5時時段內的勞動。出於補償在違反人體生理節律時段工作之負擔的旨趣,規定了25%以上的加成率。
- 加成工資
- 指對超時、夜間、休息日的勞動,在通常工資之上加付的工資。《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了最低加成率,工作規則亦可訂定高於此的比率。
- 固定加班費(視同加班費)
- 指預先估算一定時數的超時勞動,把固定金額的加班費併入基本工資支付的制度。若實際加班超過所估時數,須就超出部分另行追加支付加成工資。
常見問題
餘談 ― 為什麼加成比例會在月60小時處發生變化?
月加班超過60小時適用50%以上加成的規定,其實早在2010年修訂《勞動基準法》時就已引入。當時中小企業獲得了一段寬限期,因此最初只有大企業適用該規定。這項寬限期直到2023年4月才結束,全面實施其實是相當近期才發生的事情。
該政策的目的是讓長期慢性的超時工作在經濟上對僱主變得不划算,從而促使企業削減加班而不是為其買單。60小時這條線低於廣為人知的"過勞死紅線"(月加班約80小時左右),其用意是在員工真正逼近那條危險線之前,先通過經濟壓力促使企業加以調整。
深夜加成(22:00至次日5:00,25%以上)的立法邏輯與加班或休假加成不同。它並非為了補償總工作時長,而是為了補償違反人體自然作息規律的工作,因此它會單純疊加在已經適用的加班或休假加成之上。
本工具在超出60小時部分中對普通加班與深夜加班的劃分,只是基於您輸入的工時比例做出的近似計算——實際的薪資核算系統會按每天的工時順序逐一核算以確定精確的劃分。請與僱主的薪資核算部門確認準確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