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稅未成年人扣除・殘疾人扣除模擬器|估算扣除額與應納稅額

只需輸入遺產總額、法定繼承人構成與物件繼承人的年齡,即可估算適用繼承稅未成年人扣除(10萬日元×(18歲-年齡))、殘疾人扣除(10萬日元或特別殘疾人20萬日元×(85歲-年齡))後的扣除額與應納稅額,是一款免費模擬器。

如果繼承人中有未成年人殘疾人,可以從該繼承人的算出繼承稅額(將繼承稅總額按法定繼承份額分攤後的金額)中扣除一定金額,這屬於稅額扣除的一種。若扣除額有餘額未能用完,還可以從該繼承人的扶養義務人(實務上多由其他繼承人擔任)的繼承稅額中繼續扣除。

未成年人扣除・殘疾人扣除的扣除額

未成年人扣除 10萬日元 ×(18歲 − 繼承開始時的年齡)※適用於2022年4月1日以後發生的繼承
殘疾人扣除(一般殘疾人) 10萬日元 ×(85歲 − 繼承開始時的年齡)
殘疾人扣除(特別殘疾人) 20萬日元 ×(85歲 − 繼承開始時的年齡)
扣除額有餘額未能用完時 可從物件繼承人的扶養義務人的繼承稅額中繼續扣除(《繼承稅法》第19條之3・第19條之4)

計算扣除額所使用的年齡,是繼承開始時點(被繼承人去世當日)的實際年齡。準確的適用條件與扣除額,請向稅理士或稅務機關確認。

根據遺產、繼承人構成與物件繼承人的年齡進行模擬

使用提示

  • 未成年人扣除額等於「至18歲為止的年數」乘以10萬日元。不滿1年的零頭按1年計算(例如17歲3個月按1年計算)。
  • 殘疾人扣除的物件是持有身體殘疾人手冊、療育手冊等並被認定殘疾等級的繼承人。是否屬於特別殘疾人會使扣除額相差2倍,事先確認手冊等級有助於提高估算的準確度。
  • 只要滿足條件,未成年人扣除與殘疾人扣除可以同時適用於同一繼承人(例如15歲且有殘疾的子女可同時享受兩項扣除)。
  • 要將未能扣完的金額從扶養義務人處扣除,該扶養義務人本人也必須是同一繼承案件中的繼承人。

常見問題

對於2022年4月1日以後發生的繼承,由於《民法》成年年齡下調,基準為18歲。在此之前發生的繼承,則適用20歲基準的舊規則,因此請務必確認繼承開始日期。

可以。只要滿足條件,同一繼承人可以同時享受兩項扣除。例如15歲且有殘疾的子女,可以將未成年人扣除與殘疾人扣除的金額合計後,從該子女的算出繼承稅額中扣除。

未能扣完的差額,可以從該繼承人的扶養義務人(須為同一繼承案件的繼承人)的繼承稅額中扣除。如果沒有扶養義務人,或扶養義務人的稅額同樣不足以扣除,那麼剩餘部分的扣除將無法使用。

持有身體殘疾人手冊1級或2級、精神殘疾人保健福祉手冊1級、療育手冊重度(A)判定等,被認定殘疾程度較重的人士屬於特別殘疾人。具體認定標準請向稅務機關或市區町村的視窗諮詢。
ツールくん

閒話 ― 為何採用「10萬日元×年數」這一計算公式

未成年人扣除與殘疾人扣除,都是根據「該繼承人到成年或高齡為止所剩的年數」來決定扣除額的機制。這是因為該制度的設立宗旨,是考慮到未成年人或殘疾人今後仍需要生活費、教育費或護理費用,從遺產中預先補貼這部分開支。剩餘年數越長(也就是繼承開始時年齡越小),扣除額越大,正是基於這種「未來所需費用」的考量。

殘疾人扣除以85歲作為基準年齡,據說是參考了平均壽命而設計的。一般殘疾人與特別殘疾人之間扣除額相差2倍,也反映了護理需求程度與生活受限程度不同、所需費用也隨之不同的考量。

當扣除額無法用完時,可以從扶養義務人的稅額中繼續扣除,這一機制可以視為一種救濟措施:即使未成年人或殘疾人本人的繼承稅額很少(或幾乎沒有取得遺產),也能實質上確保制度「保障未來生活」的初衷得以實現。不過,只有當扶養義務人也是同一繼承案件的繼承人時,才能使用這項救濟,因此在遺產分割時,這一點在實務上也需要納入考量。